尊敬的客戶: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質檢中心管理的意見》(國市監檢測發〔2021〕16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國家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及其所在法人單位資質認定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市監檢測發〔2021〕55號)相關要求,武漢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將對所內設立的“國家紅外及工業電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5個國家中心進行更名,并于2022年1月1日起使用新名稱對外開展工作。具體情況如下:
“國家紅外及工業電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更名為“國家紅外及工業電熱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
“國家飲料及糧油制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更名為“國家飲料及糧油制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
“國家電線電纜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武漢)”更名為“國家電線電纜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武漢)”;
“國家紡織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湖北)”更名為“國家紡織服裝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湖北)”;
“國家家用電器能效及安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湖北)”更名為“國家家用電器能效及安全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湖北)”。
更名后,原業務主體和法律關系不變;獲批檢驗檢測資質范圍不變;原發布的各類文件、簽訂的合同協議繼續生效;原業務關系和服務承諾保持不變,特此通知。
武漢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2021年12月30日